师资管理科
工作职能:
1.负责全校教师队伍发展规划的制订与施行。
2.负责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以及在编人员聘用合同签订、合同管理等工作。
3.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4.负责高级专家延聘工作。
5.组织推荐教师参加上级部门的评奖、评优活动。
6.负责留学归国人员择优资助推荐工作。
7.负责外(返)聘教师和外籍教师的聘任工作。
8.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
9.负责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和职称平台信息的维护、上报工作。
10.负责全校师资情况统计及各类师资数据上报工作。
11.完成学校、本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科长:翟德斌
办公电话:0451-88060261 办公地点:行知楼102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