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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

师资培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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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教师培训和教师发展事务。

工作职能:

1.负责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课程改革需要,研究制定学校各级各类教师发展和培训计划。

2.负责组织开展各层各类各级教师培训和轮训工作,包括新入职教师入岗前校本培训和省岗前培训。

3.负责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等学历提升等相关工作。

4.负责国家留学基金委、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的公派留学项目的培训、选拔工作。

5.负责教职工国内访学、单科进修以及教学技能、教学能力、现代教育技术培训、选拔工作。

6.协助党委教师工作部开展师德师风培训工作。

7.负责对教师培训结果的验收和考核。

8.负责组织开展校内特色培训活动。

9.负责制定教师培训和轮训制度,对院系教师培训和轮训工作的指导、支持和督促;组织专家跟踪培训考核验收。

10.负责建立教师培训和轮训情况台账;建立和完善教师培训情况档案。

11.负责继续教育培训人事系统建档工作。

12.完成学校、本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科长:李洁

办公电话:0451-88060196   办公地点:行知楼102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