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1.贯彻国家和学校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参加档案业务学习和培训。熟悉档案业务,宣传档案价值,提高档案意识和保密意识。
2.负责收集、整理人事处需保存的各种材料,保证材料的内容完整、要素齐全、系统规范。
3.负责人事处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划定和更新,负责部门年度大事记的收集、整理、编写工作。
4.根据档案管理要求,做好平时预立卷工作,做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的配套归档工作。
5.依据标准,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按时完成档案移交工作。
6.接受学校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
7.负责人事管理系统和人事处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8.负责教职工相关数据、报表统计工作。
9.负责省人才服务局哈师大人事代理工作站存档档案整理、保管工作。
10.完成学校、本单位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档案资料员:宋晗
办公地点:行知楼1025室
注:人事处档案非毕业生学籍或人事档案,如需查询毕业生学籍档案请咨询档案馆或关注“哈尔滨师范大学档案馆”微信公众服务号。